炒汇应如何控制风险

是一种风险投资,只有在承担风险后,才可以博取收益。那么风险可以避免吗?不能!所以控制风险就成为实现盈利的基础,成为交易的重中之重。

外汇交易是一种风险投资,只有在承担风险后,才可以博取收益。那么风险可以避免吗?不能!所以控制风险就成为实现盈利的基础,成为交易的重中之重。
外汇市场是一个风险很大的市场,它的风险主要在于决定外汇价格的变量太多。虽然现有的关于外汇波动原理的书比比皆是,有的从经济理论去研究,有的从数理统计去研究,也有的从几何图形去研究,还有的从心理和行为科学的角度去研究,但外汇市场的波动仍经常出乎投资者的意料。对外汇市场投资者和操作者来说,各方面的知识都应具备一点,这样才可以充分认识风险和效益、赢钱与输钱等几层关系。而有了这方面的认识与了解之后,你才能更好地控制风险。
一说到控制风险,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设置止损,但控制风险并不是简单的设多少点止损。有人也曾经问起设多少点止损比较合理,事实上,止损并不是设多少点的问题,而是控制得不得当、合不合理的问题。相信大家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,跟别人一样买入某种货币,别人设了30点止损没有被打掉,而你设了50点止损反而被打掉。这就是关键,因为你没有判断好行情力度范围,也可以说你没有把握好入场时机,你是在行情上涨中的上阶段买进,而别人是在行情的中下段进场,这样当然是别人的安全系数比你大。因此,必须再强调一下:止损不是在于多少点,也就是这个风险没有大小之分,只有我们控制得合不合理之分。或许,有些人认为,只要把损失控制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便可。这点我并不反对,但是如果有办法做到把损失控制在最低的范围之内,我们又为何不去做呢?

原创文章,作者:鑫佳鑫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fx333.com/176.html

Like (0)
鑫佳鑫鑫佳鑫
Previous December 21, 2008
Next December 21, 2008

相关推荐

  • 外汇的市场语言

    每个做投资交易的人每天都会做相同的一件事——看盘。时间可长可短,以此来做出各种
    外汇学堂 October 20, 2008
  • 外汇学说(二)

    多头(long position):建仓时,买入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多头头寸。
    外汇学堂 September 21, 2008
  • 浅谈交易中存在之误区

    1、迷信于指标及过度于自信自身对市场的猜测。 历史证明了以前没有发生过的事情,后面都发生(工业革命、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),证明了对于未来其实我们是不可以预知的,其充满着不确定性或是随机性。就好比一个罐里放满了绿豆与红豆(事先并不知里面的东西,就像我们对未来的无知),而当我们连续取出5颗绿豆时,我们就会认为这是一整罐的绿豆;当再取一颗豆时发现是红豆时,我们就会认为里面应该是红豆跟绿豆各一半;当再取一颗豆出来发现又变成绿豆了,我们就会认为里面接下来绿豆跟红豆的排序应该是5-1-5-1.......显然发现我们的思维是有非常强的局限性,面对未知的世界我们的经验是不足以让我们预测到的。而在实际交易中我们却凭着指标的金叉、死叉、浪来、浪去的买卖,显然是错误的。
    外汇学堂 October 21, 2008
  • 炒外汇短线才是最保守的

      最激进的表面下,是“最保守和最谦虚”
    外汇学堂 May 8, 2009
  • 正确的利润扩展

    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风险,要进行利润扩展就必须先明确风险。所以本文将以对风险的解析作为起点论述开去。
    外汇学堂 October 8, 2008
  • 进取型的外汇投资者尽量做短线交易

     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,杭州各家银行推出理财产品的速度明显下降,其中,欧元理财产品更是少之又少,仅占到外汇理财产品总数的不到两成。在外汇理财产品中,大部分以美元、港币为投资币种,同时,外汇理财产品呈现出投资期限缩短、投资收益率下降之势。
    外汇学堂 February 13, 2009
  • 一周即可学会的汇市赚钱法

      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汇市上输钱,是因为他还没有学到赚钱的方法。为什么有的人炒了几年的外汇,还是在输钱,是因为他还是没有找到赚钱的方法。
    外汇学堂 May 1, 2009
  • 现代年轻人都需要理财

    他,吾同树,曾被评为最具活力青年诗人,于今年自缢身亡。他选择轻生的理由是:生活的压力特别是房贷压力无法承受。
    外汇学堂 September 26, 2008
  • 交易生手到高手只是一步之遥

      什么是交易生手:理论很高,甚至博览群书,谈行情头头是道。但没有可遵循的交易方法或交易方法不正确,总是赚不到钱。简单的说,在这个市场上不论时间长短,只要赚不到钱就是交易生手。
    外汇学堂 June 16, 2009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